一、机关目标管理制度
二、部务会议制度
三、重大新闻宣传报审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五、党政干部问责制度
六、学习制度
七、考勤请销假制度
八、文件收发、起草管理制度
九、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十、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值班制度
十二、公物管理制度
机关目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搞好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由部长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定岗定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实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要制定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部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式三份)。各职能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书签订到各个工作人员。
4、制定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际、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责任书由各科室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部务会讨论决定。责任内容要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明确目标、时限,量化考核标准。
5、各分管领导的工作向部长负责,对所分管工作及所分管科室的工作负总责,对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负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宣传部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研究制定所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召开所分管科室的有关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分管科室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直接参与具体工作。
(3)经常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进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加强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机关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部长报告。
6、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向分管领导负责,对本科室所承担的全部工作负第一承办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1)根据部关于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分管领导的要求和机关的安排,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
(2)对本科室承担的日常工作定岗定责,合理安排,确定承办人,靠实工作责任;对重要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直接承办抓落实。
(3)组织召开本科室的工作会议,安排工作,听取承办人员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抓好本科室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管理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本科室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各种矛盾。
(5)负责本科室工作落实中必要的请示汇报和组织协调工作。一般在第一季度之后逐月对本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年中、年底进行书面工作总结。
7、成立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责任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工作一般按季度督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督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每次督查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和详细记录,办公室要将各科室落实责任书公共部分的情况如实记录,向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核依据。
(2)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于每年的12月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责任书所列的任务目标及年初未列入责任书但年内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3)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听、查、评、议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考核小组在听取被考核科室负责人对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全面总结汇报后,通过查看有关资料、与科室内外干部职工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综合量化打分,排出名次,确定等次。
(4)机关各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8、各科室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同共同负责,考核内容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考核方式、程序等可参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行。
9、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科室,机关要进行物质或荣誉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在机关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考核为最后一名的科室,责令提出整改意见和下年工作努力方向。
(2)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科室负责人,直接确定为机关先进工作者,并进行物质或荣誉奖励;对该科室分管领导及在该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机关先进工作者,并进行物质或荣誉奖励。
(3)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该科室负责人及其严重影响该科室考核成绩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直接影响该科室考核成绩的工作人员不得被评为机关先进工作者。
10、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被考核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正确对待。对于考核中偏袒徇私、弄虚作假的,以及不配合考核、甚至干扰考核工作的,要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1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部务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动市委宣传部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党的纪律和有关法规,结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部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召集与主持,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必要时可请有关同志列席。会议应事先通知,以便与会人员作好准备。
2、部务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事项为: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安排全局性重大的宣传工作;研究部管干部的任免与调配;研究部机关及宣传系统干部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各科室工作规划、总结,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部署临时性工作任务;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3、部务会议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作出后,领导成员要结合实际带头贯彻执行,抓紧办理。在落实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部务会议报告。
4、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部务会议,检查上月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本月工作。
5、部务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
重大新闻宣传报审制度
1、为加强我市新闻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2、新闻宣传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党委和政府的形象,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全市的工作大局。
3、新闻宣传要坚持维护真理、明辨是非的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4、新闻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报道事实要准确,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不偏激,不偏袒,不恶意炒作。
5、新闻宣传要坚持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原则,遵守有关的宣传纪律、保密制度和有关法规。
6、新闻宣传要按照中央、省、市确定的宣传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主题,明确重点,制订规划,分步实施。
7、重大新闻、突发性事件、可能引起负面影响的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及对外通联工作必须进行逐级申报。
8、各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新闻纪律,拿不准的问题要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送审,不宜公开报道的问题,要通过新闻内参或其他信息渠道呈送市委分管领导和宣传主管部门阅处。
9、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搞好我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市委宣传部部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宣传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市委宣传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了解分析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规定,贯彻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4、市委宣传部的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全体党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廉洁自律,公正处事,自觉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认真开展行风建设,窗口服务单位要把社会效益看做最高准则,坚决克服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现象发生。
6、新闻单位坚持依法、依纪进行舆论监督的原则,严禁“吃、拿、卡、要”和“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人情新闻”现象的发生。
7、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纠正不正之风。积极配合纪检部门查处党员和干部的违纪案件。
8、认真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督察。
党政干部问责制度
了加强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习气的危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党章、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对象
全系统干部、职工。
二、问责的内容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1、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不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是因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市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2、没有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间进行决策,造成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3、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指使、暗示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
4、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不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不请示送审,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5、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因决策不当,措施不力,造成聚众上访闹事,导致干扰和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及社会稳定的;
6、不坚持原则、好人主义、耍奸取巧、推卸矛盾、贻误工作的;
7、干扰正常的执纪执法、讲人情、出伪证,为歪风邪气和邪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8、国家公职人员不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挑起事端,制造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
9、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追究责任的过错行为。
三、问责的方式
对问责对象的责任追究,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用以下七种方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通报批评;
4、诫勉;
5、给予行政处分;
6、责令辞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使用)
学习制度
一、理论学习应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每周一次,时间为周二下午,由理教科负责组织安排。
二、学习内容:思想政治理论,上级文件、指示精神,业务理论知识等。
三、坚持理论学习与思想实际,本职工作相结合,讲求实效,每月要写一篇心得体会。
四、做好学习考勤与记录,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学习有笔记,讨论有提纲。
考勤请销假制度
一、坚持一日两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后10分钟以内,签到簿由当日值班人员保管,严禁代签或补签。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向部长请假,其他同志请假一天以内者,由副部长签批,两天以上者,由部长签批。以请假条为准。
三、无故不上班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主动调离单位。
四、迟到早退者,一月之内有二次者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
文件收发、起草管理制度
一、所有来文、来函、电传等信件必须由办公室主管同志统一拆阅,统一登记,其他人不得随意拆阅。
二、上级来文、来函、电话等,办公室人员要认真登记,并及时送交部长阅批,不得积压。
三、文件传阅必须在部长批阅范围内迅速传阅,阅文者必须在当天阅完签字,不得积压,办公室主管同志要及时传送。
四、借阅文件必须登记并按时归还,不准私自积压或保存文件,以免丢失或泄露。
五、各种文件(简报)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统一存档。
六、凡以宣传部名义起草的文件,先由分管副部长审核,然后由部长审阅签字后方可打印送发。
七、凡起草下发的文件,一旦经领导审阅定稿后,由相关科室负责校对、打印、下发,不得积压。
八、主管文件要分门别类,认真保管,年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公章由办公室确定一名同志专人保管,主管人因外出一天以上由办公室主任确定一名同志代管。
二、凡需加盖部机关印章的,要报部领导批准;凡涉及人事方面的(包括调进、调出、借用等),均需部长签字。
三、公章要妥善管理,随用随取,用后加锁。
四、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办事。
五、印章使用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二、本着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情况,合理安排各项开支。
三、各类报帐票据和手续,必须符合财政部门要求,报帐时须经手人签字,主要领导审批。
四、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则上由各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购买。
五、因公出差产生的车费、住宿费等,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标准报销。
六、加强办公电话管理,节约微机耗材,降低办公经费。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分发文件、整理报刊、接转电话、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当天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轮换或请假。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机关当日的考勤登记,重要电话记录及会议通知记录。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及时向接班人员讲清待办事务。
公物管理制度
一、公物为办公使用,一般不得移出或挪作他用。
二、购置公物需经部长按有关规定批准购买,不得先斩后奏、先买后报。
三、公物使用要造册登记,谁用谁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现象,一律由个人负责。
四、工作调动时房门钥匙应及时交回办公室,当面点清公物,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五、单位的微机由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