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依据:
一、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市文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实施
日常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作好每个工作日出勤情况的真实记录,每月汇总一次,交分管领导备案。
三、请假与销假
1、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病假三天以上凭医院证明),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特殊情况须补办请假手续。
2、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办公室审批。二天(含二天)以上由主席审批。主席请假按河津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如需延长假期,须经领导同意并事后补办手续。
4、无故超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5、假期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年终奖惩
平时考勤作为全年考勤的依据。全年全勤的,给予适当的年终全勤奖;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当年病事假相加超过40天,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领导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考勤实施人员弄虚作假,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六年九月
|